2138cn太阳集团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采购ADC发泡剂、发泡母粒出口货运代理服务,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ADC发泡剂、发泡母粒出口货运代理服务;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3月23日 14 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2023年 3月23日 14 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2138cn太阳集团城招标中心;
(五)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2138cn太阳集团城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出口代理服务内容概述
1.出口货物:
1.1 ADC发泡剂,又名偶氮二甲酰胺。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HG/T 2097-2017),ADC发泡剂属于危险品4.1 类,主要特性:可永久贮存,不易变质,能溶于碱、醇、汽油、苯、吡啶,难溶于水。
1.2 PE发泡母粒,普通货物。主要特性:可永久贮存,不易变质,不溶于多数有机溶液,微溶于乙酸、热甲苯等。
2.出口地点:上海港口。
3.任务量:每月0-10个货柜,20GP或40GP,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4.合同期从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到期后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可续签一年。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凡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具备合法工商、税务登记、进出口代理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均允许投标。
2.具备良好的服务品质与服务配合态度,提供7×24小时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3.具备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出口过程中造成的损失。
(三)投标方业务开展要求及须承担的责任
1.需具备的业务开展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订舱、报关、报检、报验、代办货物保险、包装、绑扎固定、监装/监卸、集装箱拖箱/还箱/装箱/拆箱、分拨、中转、仓储、缮制/交接相关单证等事宜。
2.应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提供船期预报、航班预报以及承运人截止接单日期等信息。
3.在收到招标方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和单证后,应及时向承运人或其代理订舱,并将订舱成功的订舱单号、船名/航次、航班号等订舱信息回复给招标方。
4.订舱成功后,应及时通知招标方,告知货物进港、报关、报检、报验等事宜,并安排好货物及文件、单证的交接事宜。
5.投标方收到招标方或其指定人交付的货物后,应出具货物收据或收货单证。如招标方交付货物存在污损、受潮、水湿、变形、损坏、溢/短量等异常情况,或者与先前招标方提供的货物信息、相关文件、单证等不符,则投标方应在当日内通知招标方,并及时在货物收据或收货单证上加以批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6.招标方正本提单或空运单签发之前,投标方应当及时与招标方核对提单或空运提单内容,招标方应在承运人规定的截单日之前书面或邮件回复确认,否则投标方有权通知承运人依此签发正本提单或空运单。因投标方过错致使运输单据中货物数量、品名、起运地、送达地或其他相关内容与招标方委托事项不符,并由此导致招标方遭受损失的,投标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就同一票货物运输事宜投标方接受招标方委托,同时又接受招标方的指定人/实际托运人委托向投标方、投标方的代理人或承运人交付货物,如实际托运人请求投标方交付提单、海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则投标方应向其交付运输单证并在当日内告知招标方。
8.投标方遇船期、航期变更,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等情况,应于货物交付运输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如招标方委托投标方对文件或单证进行更改,投标方应协助向承运人提出书面更改申请。
9.投标方应同意以招、投标双方所交付的货物件数、体积、重量、收费重量,以仓库、码头、机场货运部门或集装箱场站经营人出具的收货单、称重条或理货记录为准。若对该数据有异议,可指定第三方在货物装运前核对,或最终以提单、空运单等运输单证上所显示的内容为准。
10.投标方应及时向招标方交付正本运输单证或其他相关单证。
11.若货物的延误、灭失、损坏等系由于投标方或代表投标方行事的人员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投标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投标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所指的其应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否则,投标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招标方任何损失的,均由投标方予以双倍赔偿。
13.无论出现何种情形,投标方均放弃行使留置权。即投标方放弃留置招标方要求托运或报关的任何批次货物及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核销单、报关单、提单、海运单和其他一切运输单证等);亦不得将招标方要求托运或报关的任何批次货物及单证另行出售、出租、出借、赠与或以其他方式交予任意第三人。
14.投标方在履行协议期间,应自行负责自己一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投标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或非因招标方原因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导致投标方自身或/及招标方或/及任意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均由投标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果因此而导致任意第三方向招标方主张权利的,投标方应全额负担招标方由此负担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被有权司法或行政机关裁决而须支付的罚款、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律师费、其他法律责任以及其他合理支出等)。
三、投标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投标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核准颁发的并至今有效的进出口货物及国际运输代理资质的《营业执照》、《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报检企业备案表》、符合出口货物特性的上海仓库营业执照、可存放货物品种说明等相关资质证书及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按顺序装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并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四、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报价需包含:所有报关费、申报费、订舱费、THC、文件费、封子费、仓库费、卸货费等(从进入投标单位指定的上海仓库到在上海港口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凡遗漏工作量,以投标价为准,不予增补相关费用。如遇海关、海事查验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五、付款方式
出口代理费用以承兑方式支付,一般情况下于票到60天内付款。
六、投标
1.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投标必须提供报价书纸质版投标文件,文件须投标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国家核准颁发的并至今有效的进出口货物及国际运输代理资质的《营业执照》、《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报检企业备案表》等相关资质证书及许可证复印件、符合出口货物特性的上海仓库营业执照、可存放货物品种说明的复印件等。标袋封面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寄达或送达,逾期或资料不全的报价均作为作废标处理。
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2138cn太阳集团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张翊庭
联系电话:15896351123
3.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2138cn太阳集团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张翊庭 电话:15896351123
招标部门负责人:解云 电话:13913442555
七、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评标按公平竞争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评标,中标方式为:
1.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进行比价,在能够满足我公司要求前提下各标段总价最低中标。
2.同等价格、同等服务质量下,招标方有权决定供应商和运输量(原则上老供应商优先)。
3.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另发通知,投标资料不予退回,作为优先备选合作方资料保存。
4.中标人应在招标结果公布后一周内与我公司签订出口货运代理合同,如有中标人无故逾期不签合同,我公司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履约情况考核
中标人如果无法按照我司要求完成货物进出口任务,或者我司客户单位投诉中标人服务质量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在代理费中扣减。如果连续一个月内发生3次或一季度累计达5次投诉的,我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如因中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四)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五)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2138cn太阳集团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六)本次招标解释权归2138cn太阳集团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2138cn太阳集团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报价单
第一标段:ADC发泡剂出口代理
项目 | 金额(元) | 单位 | 备注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外港) | 20GP | 包干费(报关、海事申报、订舱、THC、封子、船代、仓库包干费等) |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外港) | 40GP |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洋山港) | 20GP |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洋山港) | 40GP | ||
危库费用 | 20GP | 短驳费、进库费 | |
危库费用 | 40GP | 短驳费、进库费 | |
代理卸货费 | 20GP | ||
代理卸货费 | 40GP | ||
分批号 | 20GP | ||
分批号 | 40GP | ||
落箱费 | 20GP | ||
落箱费 | 40GP | ||
洋山港提柜 | 20GP | 如产生,实报实销 | |
洋山港提柜 | 40GP | 如产生,实报实销 | |
代理电放费 | 票 | 看客户需要 | |
代理指定货代费 | 20GP | FOB货物 | |
代理指定货代费 | 40GP | FOB货物 | |
贴唛头 | 张 | 含人工、材料费 | |
美式加固 | 20GP/40GP | 如产生,实报实销 | |
代理托盘费(包含人工、材料费) | 个 | 人工、托盘、熏蒸、缠膜等 | |
换包装 | 箱 | 人工 | |
合计: | |||
仓库地点、名称 | |||
第二标段:PE发泡母粒出口代理
项目 | 金额(元) | 单位 | 备注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外港) | 20GP | 包干费(报关、订舱、THC、封子、船代、仓库包干费等) |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外港) | 40GP |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洋山港) | 20GP |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洋山港) | 40GP | ||
代理卸货费 | 20GP | ||
代理卸货费 | 40GP | ||
分批号 | 20GP | ||
分批号 | 40GP | ||
落箱费 | 20GP | ||
落箱费 | 40GP | ||
洋山港提柜 | 20GP | 如产生,实报实销 | |
洋山港提柜 | 40GP | 如产生,实报实销 | |
代理电放费 | 票 | 看客户需要 | |
贴唛头 | 张 | 含人工、材料费 | |
代理托盘费(包含人工、材料费) | 个 | 人工、托盘、熏蒸、缠膜等 | |
换包装 | 袋 | 人工 | |
合计: | |||
仓库地点、名称 | |||
2.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2138cn太阳集团城化工股份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ADC发泡剂、发泡母粒出口货运代理招标文件(1)(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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